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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15:40:40 股吧网页版
明泰股份: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4675 证券简称:明泰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度向可诚(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诚实业”)和温州市正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正衡”)提供财务资助。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充确认。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经查阅温州正衡、可诚实业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两家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有偿向温州正衡、可诚实业提供财务资助:向温州正衡提供的资助资金单笔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 14 日;向可诚实业提供的资助资金单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 14 日。公司在向温州正衡、可诚实业提供资助资金时,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单笔资助资金严格控制在约定额度内。资助资金均仅限用于温州正衡、可诚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周转,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得

公告编号:2025-032

用于投资股市、房地产、虚拟货币等。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已发生的资助资金实际资助期限均未超过 4 日,且所有款项均已收回并按约定收取利息。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可诚(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15MA1H9M185Q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及配件、压缩机及配件、泵、轴承、金属制品、自动化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润滑油的销售,从事机电科技、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2、温州市正衡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30381MA2J9WJF8A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陈宅工业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陈宅工业区(瑞安市贵金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充确认的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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