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1
关于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六期)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本辅导期内,新增俞航祺为辅导人员,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辅导工作小组由韩志广、高志新、赵跃、李卓群、沙春选、方行健、曹月华、宁思涵、俞航祺组成。辅导人员中韩志广、高志新、赵跃为保荐代表人,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不少于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券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期辅导方式包括核查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提出问题、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在现场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联合其他中介机构讨论研究辅导对象首次发行上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核查工作,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3 月及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引进的股东进行
核查,对其进行访谈并核查出资相关的银行流水;对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集团”)工会 2018年退出的股东进行访谈;
3、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督促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4、与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及财务等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各业务部门运行情况,关注并分析公司业务开展和财务处理的规范性情况、在手订单及未来业绩预计情况,持续对公司业务开展和财务处理的规范性提出建议;
5、审阅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做好相应的核查与工作底稿。同时针对后续申报过程中的重点事项与会计师沟通并进行持续整改;
6、本辅导期内,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考虑,于 2024 年 6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文件,已取得受理通知书。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完成股票挂牌。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及其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辅导小组提供所需的资料,参与访谈、协调会,就上市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辅导机构主动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及完善措施。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人员开展辅导工作。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主要问题
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需不断规范和完善。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辅导机构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清理股权代持
(1)主要问题
公司于 2004 年 2 月设立,虽然股权及控制结构稳定,但历
史沿革中经历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经核查,公司部分股东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等文件,为充分做好股东信息披露,进一步落实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核查工作,已对部分股东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进行核查和访谈,对股权代持进行了清理或还原。
3、进一步落实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1)主要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3 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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