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gli Xinda New Material Co., Ltd.
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北一路 86 号 2 幢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国投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金属防腐
蚀加工服务和修复加工服务,业务主要来自中石油和中石化下属的油田
公司及贸易商客户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
别为 51,556.39 万元和 69,943.32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78.57%和 86.12%;其中,来自中石化的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47.90%和 37.97%,来自中石油的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的比例分别为 18.69%和 12.88%,2023 年度来自贸易商客户派克赛斯的
收入占比为 17.81%;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是我
国经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公司,其勘探开发支出占国内整
个行业的绝大部分份额,公司主要客户分布特征符合油气勘探开发行业
的现状。公司目前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但未来若公司主要客户减少与公司的合作,则会导致公司
的经营状况受到不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99%和 17.63%,
境外销售市场主要为中东、澳大利亚等海外国家和地区。如果国际宏观
经济和市场环境出现大幅波动,或上述主要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的政治、
经济、外交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按照产品最终使用客户所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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