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九期)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俞航祺因工作岗位变动退出辅导小组,辅导工作小组调整为由韩志广、高志新、赵跃、李卓群、沙春选、曹月华组成。辅导人员中韩志广、高志新、赵跃为保荐代表人,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不少于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包括核查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了解辅导对象 2024 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督促辅导对象
做好 2024 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和审计工作;
2、持续跟进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督促辅导对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及其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辅导小组提供所需的资料,参与访谈、协调会,就上市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辅导机构主动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及完善措施。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人员开展辅导工作。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主要问题
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需不断规范和完善。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辅导机构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进一步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主要问题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将协助辅导对象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现有产能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2、公司挂牌后的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1)主要问题
公司挂牌后需按照挂牌公司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做好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将通过培训及日常指导等方式协助辅导对象根据挂牌企业的要求做好日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由韩志广、高志新、赵跃、李卓群、
沙春选、曹月华共 6 人组成,韩志广任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通过核查文件、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持续尽职调查,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提出问题、督促整改等方式要求公司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其中,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为:
(1)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规划进一步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治理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财务处理;
(3)关注公司挂牌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协助企业做好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了解辅导对象2024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做好 2024 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和审计工作;
(4)勤勉尽责地履行辅导义务,积极推进公司的规范治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5)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口碑声誉情况,并根据监管机构对发行上市审核及辅导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司的上市事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