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6:09:23 股吧网页版
新大材料: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874676 证券简称:新大材料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2025 年 6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发起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3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四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 30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5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第五节 高级管理人员 ...... 37

第六章 监事会......40

第一节 监事 ...... 40

第二节 监事会 ...... 41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 ......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4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49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0

第一节 通知 ...... 49

第二节 公告 ...... 5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5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4
第十三章 附则 ......55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胜利油田新大管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 年 2 月 16 日
设立,2020 年 9 月29 日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705007582914469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中文名称: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gli Xinda New Material Co.,Ltd.

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北一路86号 2幢

邮政编码:257029

注册资本:人民币48,224.1587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