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676 证券简称:新大材料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胜利新
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实现公司长 期稳定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积极回报投资 者,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2.5元/股,不超过3.6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3.05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回购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1.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为3.05元。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低于2.5元/股、不超过3.6元/股,拟回购 价格的上限不低于交易均价,不存在拟回购价格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00%的情况。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存在交易,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参 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前6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且在二级市场交易以集合竞价 的方式进行回购,信息公开透明。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C30)-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C306)-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2)。 经选取与公司所属同行业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及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 下:
证券代码 可比公司 市净率(倍)
833859.NQ 国能新材 5.96
871769.NQ 路通股份 0.42
874551.NQ 宝盖新材 2.14
837851.NQ 至诚复材 0.65
836703.NQ 创一新材 0.33
838109.NQ 裕丰威禾 3.64
注:市净率=2026 年 4 月 21 日收盘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为 2.63 元,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 3.6 元/股,对应市净率为 1.37 倍,
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净率区间内。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二级市场股 价、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结合公司回购目的,本次股份回购定价符合《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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