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材料”、“公司”),证券简称:
新大材料,证券代码:874676,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公开转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新大材料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次新大材料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本合法合规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新大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新大材料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
产为 1,948,013,120.82 元,流动资产为 885,075,511.62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净资产为 1,269,215,101.19 元,资产负债率为 34.85%。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15,200,000 元占公司总资产、流 动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5.91%、 13.02%、 9.08%。回购完成后资产负债率预计为 37.04%,不存在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的
情形,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 1.71 倍和 1.63 倍,资产负
债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 30.53%和 34.85%,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整体 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稳定,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53,900.70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15 万元,分别同比上
升 16.93%和 68.67%。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可使用非受限货币资金为 12,144.18 万元,本次回购按
照最高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15,200,000元, 公司可使用非受限货币资金完全覆盖回购资金上限。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短期 借款金额为 5,843.92 万元,金额较低,公司不存在股东财务资助,公司借款偿 还压力较小。
综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本结构稳定,回购资金来源充足,结合公司可用货币资金规模、短期借款、经营性负债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股东财务资助及未来生产经营所需现金等事项,公司具备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履约能力,不会因本次回购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实施后,挂牌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式符合规定
新大材料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关于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符合规定
根据新大材料出具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等情况安排如下:
1、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 482,241,587 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32,000,000 股(含本数),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预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115,200,000 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 2.5 元/股,不超过 3.6 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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