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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04:28 股吧网页版
唐兴科技: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4677 证券简称:唐兴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
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监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六条 监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八)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监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监事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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