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4677 证券简称:唐兴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交易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根据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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