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广东暨博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暨博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共有 33
家子公司,部分为口腔医院,部分为口腔门诊部,公司提供口腔诊疗方案中包含数字化美学修复。(2)公司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业务许可即将到期,公司在相关证监临近到期前一至两个月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续期申请。(3)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人员存在多点执业情形。(4)子公司广州暨博海珠口腔消防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暨博医疗及南海暨博口腔、南海中大口腔、南海恒远口腔、顺德瑞尔口腔等 4 家子公司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均已委托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广东金桔建设有限公司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子公司肇庆暨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场所部分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
被肇庆市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5)公司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部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即将到期;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品牌推广;上海健皓门诊部曾因利用代言人作证、推荐行为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处罚;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被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处罚。(6)公司在日常开展口腔诊疗服务业务时,存在少量的医疗废物和废水;报告期内顺德天使口腔门诊部被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处罚,子公司佛山顺德龙江暨博志德口腔门诊部因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被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处罚。(7)公司所有口腔医院及部分连锁门诊部纳入了医保体系。(8)公司存在部分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情况。
(1)关于公司业务。请公司:①补充披露口腔医院和口腔门诊部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业务开展所需资质、主营业务内容及业务流程等。②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广告宣传内容、主要资产及耗材情况、收费类别等,补充披露公司业务是否涉及医疗美容业务。③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互联网开展医疗服务的情形,如存在,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所需资质取得及维持情况、医师和护士注册情况,医疗服务范围,处方药开具的范围及对象,药品来源、储存及配送方式,以及患者信息保护措施,在线诊疗、处方流转、数据监管、后台管理等信息系统模块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与线下医
疗资源的整合度,报告期内信息系统的访问人次、日均问诊量、日均访问量。
(2)关于经营资质。请公司:①说明公司及各子公司是否完整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如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辐射安全许可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等,公司大型医用设备、特种设备、制剂等相关配置或使用证照是否齐备,是否满足所需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形;②补充披露即将到期资质续期申请的进展情况、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续期障碍,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资质管理制度和机制。
(3)关于用工情况。请公司:①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及期后全职、兼职、多点执业医师的数量及变动情况,兼职执业、多点执业医师的具体类别、雇佣方式、资格条件、履行的程序、人事管理和医疗责任划分、管理机制,是否存在纠纷;②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及期后护士数量及变动情况,是否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配备标准;③补充披露医疗卫生人员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招聘准入、培训、考核、激励机制等情况;④说明公司现有业务量、分支机构设立情况是否与公司全职、兼职医护人员数量相匹配;⑤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聘用未持证医务人员或通过持证人员挂名诊疗的情形,特殊人员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放射工作人员、医用设
备使用人员、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等)是否齐备,是否存在不合规使用设备的情形;⑥补充披露签订公司与签订劳务合同的 60 名员工的具体劳务关系、用工形式,1 名员工在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因。
(4)关于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请公司:①说明未办理租赁备案的原因及办理进展,未办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出租房权属取得情况,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租赁房产是否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如涉及,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租赁集体土地的手续是否完备、出租方是否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是否获得土地承包农户的同意。
(5)关于消防安全。请公司:①补充披露正在使用及在建、拟租赁的所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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