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679 证券简称:正大种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内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82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赖锦盛、邱法展、李春涛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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