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关于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大种业”)已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公司律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修改、补充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进一步披露创新特征 ...... 3
问题 2.与隆平高科进行品种权交易合规性...... 46
问题 3.关于公司历史沿革 ...... 59
问题 4.业绩稳定性及下滑风险 ...... 77
问题 5.经销商及非法人客户销售真实性...... 140
问题 6.第四季度销售占比提高及收入确认合规性...... 191
问题 7.关于制种模式及采购公允性 ...... 224
问题 8.存货余额及库龄增加合理性 ...... 288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 327
问题 10.募投项目必要性、合理性 ...... 350
问题 11.其他问题 ...... 387
其他说明 ...... 418
问题 1.进一步披露创新特征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主要从事玉米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玉米种子品种来源包括自主研发及授权经营等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在西南及华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例分别为 67.08%、57.28%、60.35%。(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植物新品种授权 68 项,报告期内在售审定玉米品种 71
个,其中通过自主(合作)研发取得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共计 45 个,通过授权经营取得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共计 26 个。(3)公司拥有玉米双单倍体育种技术、分子辅助育种技术等 5 项核心技术,其中 2 项来源于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取得。(4)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等高校及企业开展玉米种子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协同开展项目合作研究试验等工作。
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报告期内与第三方开展合作研发基本情况,包括合作研发模式、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合作研发开始时间、工作分工、合作研发项目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主营业务情况等,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对合作研发单位是否存在技术上的重大依赖。(2)结合公司核心技术认定标准、形成过程、应用于植物新品种权及玉米品种审定情况,行业技术发展进程与发行人技术特征等,说明部分通过合作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或潜在使用受限风险,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较行业通用技术、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形成明显竞争优势。结合前述情况及在研项目(区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产业化前景,说明公司研发成果和在研项目能否持续保持所属领域技术竞争优势。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及其占比,并说明具体测算过程。(3)结合国内外玉米种业市场竞争格局,国内玉米种子企业数量、地域分布、玉米在国内种植分布、各地区玉米种植市场空间等情况,分产品说明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在产品定位、细分市场经营业绩及份额占比、市场排名、主要销售区域、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及玉米品种审定情况、技术水平等差异情况,说明公司自产玉米种子在产品产量、质量等关键指标方面较竞争对手是否存在明显竞争优势。结合前述情况,全面梳理招股书中关于公司业绩排名情况,并通过列表形式逐项说明数据来源及其权威性、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排名靠前或排名接近的竞争对手情况。(4)结合报告期各
期玉米种子产品结构、主要品种销售地域对应市场空间及占比、销售业务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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