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关于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关于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4年 9月 25日下发的《关于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科技”、“申请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公司、律师、会计师进行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审核问询函进行如下答复,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引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 楷体(不加粗)
件的内容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 楷体(加粗)
件的内容

目 录

问题 1.关于销售与收入...... 3
问题 2.关于采购和成本...... 44
问题 3.关于存货...... 74
问题 4.关于应收款项...... 96
问题 5.关于期间费用...... 110
问题 6.关于股权激励...... 127
问题 7.关于历史沿革...... 146
问题 8.关于其他事项...... 158
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215

问题 1.关于销售与收入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00.40 万元、18,291.45 万元和 4,299.45 万元,呈上升趋势。(2)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69.69%、67.35%和 90.18%,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存在力维国际贸易(浙江)有限公司、兰州美银商贸有限公司等非终端客户,且与部分终端客户同时存在直销和通过贸易商客户销售的情况。(3)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5.51%、41.68%和 27.94%,毛利率存在波动。(4)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货至指定地点,在相关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部分产品需公司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客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方可使用。(5)公司焙烧、焊接等业务存在租赁模式。

请公司:(1)结合产品类型、行业环境、价格变动、贸易政策、客户等方面,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存在,按季度披露收入确认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情形,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公司各期 12 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列示 12月份相关服务或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关依据,并将公司于 12 月份集中确认收入作重大风险事项提示。(2)结合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公司业务结构变化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3)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历史合作情况、变动及复购率情况、是否签署框架协议、期后订单、客户拓展方式及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4)说明公司主要订单获取方式,各类订单获取方式下获取收入的金额和占比,说明与公司业务特点、客户类型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5)说明各主要非终端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历史、公司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销售的具体内容、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公司向非终端客户销售并作为买断式交易的原因及依据,公司对其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最终销售实现情况,主要非终端客户的进销存及期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