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681 证券简称:经纬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郑州经纬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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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四条 经过半数委员或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议可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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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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