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12:42 股吧网页版
津移通信: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公司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本报告
仅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另外,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部门、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为津移通信各个部门,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抵押担保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系统、内外部信息传递及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部门、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履职情况等作出详细规定,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下设物资采购处、营销中心、市场处、运营处、六车间、财务处、质量处(保密办公室)、审计部、技术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及生产单位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2)人力资源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体系、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缴纳社保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的良性机制,进而留住人才、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工作能力,采取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3)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相关管理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