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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0:20:23 股吧网页版
津移通信: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股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二百〇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第二百〇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
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 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公告编号:2025-042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对债权进行登记。 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请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在申请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进行清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拟将《天津七一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天津七一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及表述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备查文件

《天津七一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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