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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15:33:41 股吧网页版
津移通信: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七
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7244641345。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 4 号
楼 1 门 506-1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公司经营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企业文化及经营目标:

经营宗旨:客户至上,爱岗敬业,绩效导向,高效执行,善于分享,乐于协
同,大局为重。

企业文化:长期艰苦奋斗,坚持以人为本;

经营目标:在全体股东、经营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尽快实现公司“产业+资本”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船舶及相关装置、电机及零部件、模具、非标机械设备配件、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视听设备、智能消费设备、计算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制造;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修理;机电产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电气安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系统设计、集成与施工;自有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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