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暨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
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暨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7244641345。
第三条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1门506-11,邮政编码:30045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公司经营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
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企业文化及经营目标:
经营宗旨:客户至上,爱岗敬业,绩效导向,高效执行,善于分享,乐于协同,大局为重。
企业文化:长期艰苦奋斗,坚持以人为本;
经营目标:在全体股东、经营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尽快实现公司“产业+资本”发展战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船舶及相关装置、电机及零部件、模具、非标机械设备配件、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视听设备、智能消费设备、计算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制造;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