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6 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买、出售产品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七
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制经理层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制经理层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聘任制经理层人员勤勉尽责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制定〈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董事勤勉尽责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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