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权情况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下,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同时向各股东履行告知义务,授权范围和内容包括: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区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
2. 根据不时出台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政策的变化情况及监管机构意见、市场环境等,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 对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在上述项目范围内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度作相应调整,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度;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确定超过部分的资金用
公告编号:2026-019
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使用安排;如证券监管部门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新的规定或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相应调整;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起草、修改、签署、递交、刊发、披露、执行、中止、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合同、公告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文件、相关协议等);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等;决定和支付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
5.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意见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作出相关的承诺;
6.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注册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政府、机构、组织等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 对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因本次发行的需要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的申请文件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或监管机构的意见及本次发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8.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结果,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事宜;办理申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9.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至本次发行完成。
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2026年4月22日经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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