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作
出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
公告编号:2026-025
(2)尽快研究制定投资者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5、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控股股东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如因本企业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二、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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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如因本企业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四、其他持有 5%以上股东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2、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北京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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