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683 证券简称:澳普林特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了《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报送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兴证券。
(三)完成辅导备案
天津证监局在辅导监管系统中受理了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监管系统记录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0年 12 月 4 日,辅导机构为东兴证券。
(四)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签
署了《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澳普
公告编号:2025-004
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东兴证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的申请资料,天津证监局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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