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683 证券简称:澳普林特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5 年 4 月 2 日,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了《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报送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5 年 4 月 3 日,天津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3 日,辅导
机构为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5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人民币1,606.39 万元、1,589.5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26%、5.73% ,尚不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挂牌公司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或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且尚未消除,公司尚未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且不属于创新层挂牌公司,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公告编号:2025-005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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