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683 证券简称:澳普林特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东兴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在持续督导阶段,根据相关指引和规定认真履行了督导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建立健全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东兴证券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督导和协助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将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6
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03 月 31 日与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
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并于 2025 年 03 月 31 日与浙商
证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兴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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