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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5:32:48 股吧网页版
澳普林特: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74683 证券简称:澳普林特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公
告》,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澳普林特股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天津澳普林特通讯器材组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2227949967343。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AUSP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高新路 7
号;邮政编码:3017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7.374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通讯器材精密组件、电磁屏蔽设备、辐射防护材料及其器件、导热材料及其器件、导电材料及其器材、绝缘材
料及其器件以及上述产品的电子辅料;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和机械设备租赁(融资租赁除外);电子元件及组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电子材料技术的开发、转让,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系由原天津澳普林特通讯器材组件有限公司以截至 2020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一定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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