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内容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审阅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我们审阅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议案充分调动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更好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我们审阅了《关于变更公司员工持股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变更,系因部分人员岗位调整、离职等客观原因所致,变更后的参与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参与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未改变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宗旨与激励导向,有利于稳定核心团队、激发员工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与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202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树礼 朱胜利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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