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685 证券简称:苏州双祺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事宜,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确定发行时机、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区间和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履行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申报、注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订及补充签署、中止、终止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协议;
4、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决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
公告编号:2025-012
重要合同等;根据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有关审批、备案手续(如需);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及修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除涉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有关事宜;
9、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时,若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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