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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关于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华景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商誉减值。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金额均为 22,106.79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6%、9.69%;2023 年 11 月,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对公司拟合并对价分摊的子公司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公司形成大额商誉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府谷矽盟形成商誉9,449.81万元、收购子公司江苏风光形成商誉8,012.01万元;府谷矽盟、江苏风光实际运营情况均大幅低于评估预测数;公司子公司收益法下折现率取值区间为 7.71%-9.63%,公司折现率取值远低于同行业可比案例取值情况。

请公司:(1)逐家说明府谷矽盟、江苏风光等子公司各期预测数据远高于实际数据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估预测数据是否准确、合理,相关评估作价是否公允,各资产负债表日均未对商誉计提减值是否谨慎;(2)列表说明主要子公司折
现率计算的具体过程,折现率计算结果远低于同行业可比案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模拟测算按照同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对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影响,是否存在大额减值的情形;(3)详细说明报告期各资产负债表日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收入、净利润、折现率等主要参数与指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减值测试是否谨慎,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51 亿元、4.97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7.32%、247.69%,占比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在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对应收电网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不区分账龄均仅为 1%;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电网公司补贴款 2年以上的占比分别为 45.86%、51.47%,长账龄应收账款比例
较高;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19.46%、2.01%,期后回款比例较低。

请公司:(1)进一步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2)结合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说明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合理、充分;(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结构,
分析公司账龄结构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4)结合具体回款对象情况、款项预计收回时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期后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收入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2022 年,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0,232.17 万元,大额为负;公司合并取得控股股东用于出资的万润光伏、国投兴达、国投润海三家子公司时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形,采购和销售均为电力;公司在考虑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影响后,报告期各期每股净资产仅为 1.02 元、1.08 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报告期前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说明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 年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挂牌前集中计提减值、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2)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相关子公司定价公允性,量化分析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3)结合报告期各期客户供应商重合的具体交易内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进一步分析针对采购销售电力的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少计提商誉减值、坏账准备等方式调节业绩,以满足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要求。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形下执行走访程序是否充分,2023 年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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