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4688 证券简称:华达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制度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拟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且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5-047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规划,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进行保护,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回报规划。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且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分红回报的第一个三年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
公告编号:2025-047
金转增。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