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74688 证券简称:华达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
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
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股东代表;
(二)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 1/3(即 1 人)的职工代表。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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