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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9 20:11:02 股吧网页版
华达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74688 证券简称:华达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
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
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信息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
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五条 在获悉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向董事会秘书
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义务
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
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
作关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
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范围

第九条 报告义务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
报告。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
应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议事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裁办公会作出重大决议。(二)重大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发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
(三)关联交易事项:
1、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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