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874688 证券简称:华达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稳定、持续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按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所占的比例分配给各方。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
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
损。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
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进行
分配的除外。
(四)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
(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有)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
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利润分配方案应以每 10股表示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利润
分配的股本基数应当以预定股权登记日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准。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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