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致: 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法律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称“《证
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称“《公司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称“《管理办法》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 年修订)》(以下称“《业
务规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以下称“《适用指引第 1 号》 ” )等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以下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与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牙博士股份”“公司”)签署的《法律顾问聘用协议》,担
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称“本次挂牌”)的特聘
法律顾问。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
司本次挂牌事宜出具了本法律意见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