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牙博士
NEEQ: 874689
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ntal Doctor Medical Holding Group Co., 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陈国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富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因此公司披露主要客户情况时以客户 1、客户 2、客户 3、客户 4、客户 5 替代。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6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1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4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0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牙博士、公司、本公司 指 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善牙博士 指 嘉善牙博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锋行天下 指 苏州锋行天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齿美 指 苏州齿美口腔医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尚齿 指 苏州尚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天仁达 指 共青城顺天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天华盈 指 共青城顺天华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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