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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5:37:10 股吧网页版
博奇科技:股东大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74690 证券简称:博奇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四条 本规则是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本规则中,股
东大会指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指公司所有股东。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股东大会应秉持谨慎、合理的原则进行对董事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审批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承租或者出租资产等交易事项及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具体标准,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施行。

第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八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及召开时间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该书面请求应阐明会议议题,并提出内容完整提案。股东应亲自签署有关文件,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其他股东)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该书面请求所列会议议题和提案应与提交给董事会的完全一致。股东应亲自签署有关文件,不得委托他人(包括其他股东)签署相关文件。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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