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874690 证券简称:博奇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中所有的“监事会”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对
应修订后的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
五十五条(对应修订后的第一百五十八
条)中的“监事会”删除,其他变更为
“审计委员会”。
《公司章程》中所有的“监事” 原《公司章程》第九条、第二十五
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
六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第七十
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条、第八十
一条、第八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对
应修订后的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
七十四条(对应修订后的第一百七十七
条)、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应修订后的
第一百八十六条)中的“监事”删除,
其他变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
相应的表决权;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
建议或者质询; 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五)依法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股份;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五)依法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告; 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
配; 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份; 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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