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6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票据业务(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开证、国内信用证)、保理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相关授信业务等。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或者母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反担保等担保方式)。
上述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相关银行合同或协议的
公告编号:2025-045
签署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但履行期限超出授权期限的,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合同或协议履行期满。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期限内办理授信及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文超、戴荣明、宋
文华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对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