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6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文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都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13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艾新平、彭忠、叶贵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
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本次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适用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或新的议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宋文超、戴荣明、王艳、宋文华、董振鹏、杨光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艾新平、彭忠、叶贵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并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的相关职权。
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104)、《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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