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117
证券代码:8746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
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企业债券、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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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租赁、票据贴现等。
第三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应遵循以下原
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三)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四)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五)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六)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确保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及中长期融资规
划和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实施债务性融资及其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控制融资风险;
(二)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督;
(三)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实施;
(四)审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要债务性融资活动;
(五)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七条 证券部是公司实施权益性融资及其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根据
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权益性融资活动提出议案并组织评估工作,对融资投向、并购重组等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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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审议情况组织实施。
第三章 融资决策管理
第八条 权益性融资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批准后,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九条 债务性融资决策程序如下:
(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发展需要和内部自有资金情况,提出融资方案报送董事会审议。融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预算贷款总额内进行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债务性融资方案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预算外或超预算债务融资,应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发行股票、债券等应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外,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发行。
第十一条 融资所涉对外担保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融资如属关联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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