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46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金额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6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艾新平、叶贵明、彭忠
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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