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对象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对象与国信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委派谢晶晶、徐振飞、郭华敏、平文馨、游莹莉、姬蕊、杨欣颖及陈滢旭等 8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其中由保荐代表人谢晶晶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已于2023年12月15日对发行人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第
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第四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7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方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项辅导、日常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和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向公司传达最新审核监管动态及审核问询案例分析,让辅导对象对于最新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组织安排三方中介会议,向公司汇报尽调问题以及工作进展,持续跟进前期尽调问题并讨论对应整改方案,完善动态工作机制;
3、推进并协助公司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成熟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但仍存在完善和提高的空间。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三会制度、三会治理、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持续规范,内控制度与财务会计政策更为有效地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辅导机构将持续协助公司整理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经营情况的持续讨论分析
辅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核心高管人员进行沟通,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客户情况、业务开拓、产能扩张等,协助辅导对象进行业绩分析,提出合理的业务发展建议。
2、动态评估外部贸易风险
辅导小组将对国际贸易环境进行持续跟踪,通过对业务订单与销售价格等关键指标的研判,动态评估美国关税政策对发行人外销业务的具体影响。
3、评估板块定位,合理制定申报计划
辅导小组将持续评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情况与拟上市板块定位的契合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论证并制定上市申报方案,稳步推进后续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 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仍由谢晶晶、徐振飞、郭华敏、平文馨、游莹莉、姬蕊、杨欣颖及陈滢旭等 8 位辅导人员组成,由保荐代表人谢晶晶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发行人的辅导工作。
(二) 主要辅导内容
1、敦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和学习发行上市最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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