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74695 证券简称:赛维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 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
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外,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借款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不担任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
有表决权。
第十条 总经理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岗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第十四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每名副总
经理根据总经理的决定,具体分管公司某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
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
公司另行专门制定的制度确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