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关于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绩下滑。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417.98 万元、476.74 万元、754.21 万元,波动较大。(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54%、14.56%、13.30%,持续下滑。(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37.63 万元、2,922.85 万元、-1,482.44 万元,2024 年 1-6 月为净流出状态。
请公司:(1)说明 2024 年 1-6 月收入、净利润、毛利
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 年、2023 年同期变动比例;具体量化说明导致公司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发生扭转,公司的应对措施及
有效性,是否充分披露相关风险。(2)结合产品平均单价、平均成本,量化说明公司各项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收入结构变化、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情况,说明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3)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业务拓展能力、筹资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去年同期对比的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可持续,期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是否回正。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业绩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各期主要客户、供应商所履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客户及供应商的走访、函证情况及占比,截止性测试的情况,说明各期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
2.关于“两高”事项。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营业务为硬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公司江山路厂区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生产的情形、金月路厂区存在未及时履行环评程序的情形,现有建设项目已取得阶段性验收。(3)公司 2022年年产量为 1,036.59 吨,高于 1,000 吨环评批复产能。
请公司:(1)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2)说
明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4)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5)说明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6)说明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7)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
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8)说明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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