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肯特”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组建了由刘令、张晓、聂二浩、蓝东方、易珂和曾昱文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担任本期辅导工作,其中,刘令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刘令与张晓为保荐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本期辅导的时间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2、本期辅导的方式
在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联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结合株洲肯特的具体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网络查询、文件核查、访谈及专项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反馈问询进行回复,并已于 2025 年 3 月收到股转系统同意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函。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辅导计划组织实施辅导工作。
1、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辅导情况持续完善尽职调查清单,在前期辅导内容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和了解辅导对象在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以及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2、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调查,督促公司简历良好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的独立性,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最新 IPO 监管政策和规范要求,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人员等主体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财务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承诺履行和规范运作等。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要求,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安排,及时提供了尽职调查所需的详实资料,并主动听取了辅导机构的专业建议,针对整改意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予以落实,本期辅导已按照辅导计划顺利完成。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会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序开展了辅导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既定的辅导计划并取得了符合预期的辅导成果。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了持续跟踪和深入尽职调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且正在按照整改建议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将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的培训工作,包括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学习。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不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等方式,促进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就前期已发现问题的相关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并予以核查。
特此报告,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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