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156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对公
司出具了司农审字[2025]25003750111 号《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本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阅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56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有效执行。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远高、林健明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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