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874699 证券简称:斯比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富源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5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代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合计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0,00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3,000,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发行对象: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5.发行价格: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1 新能源汽车及光储充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18,076.85 18,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03.93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注:项目 1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斯比特,项目 2 实施主体为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出部分则由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8.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9.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自本议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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