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874699 证券简称:斯比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以保证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挪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章程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3.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证明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积极布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可能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 着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通过进一步巩固在优势领域的产品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奠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合理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大研发管理创新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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