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公告编号:2026-044
证券代码:874699 证券简称:斯比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诗田、曹泮天对本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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