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699 证券简称:斯比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现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不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资产、经营情况。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结合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公司证券项目审计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为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 2026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必要且可行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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