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新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引 言 ...... 4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4
二、本所律师声明...... 6
第二部分 正 文 ...... 8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8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2
四、公司的设立...... 19
五、公司的独立性...... 26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4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41
八、公司的业务...... 4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80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103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08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0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11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13
十六、公司的税务...... 116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 123
十八、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27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28
二十、推荐机构...... 130
二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30
二十二、结论意见...... 131
第三部分 签署页 ...... 132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新多集团、公司 指 新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
新多有限、有限公司 指 新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前身,曾用名“浙江新多门业有
限公司”
本次挂牌、本次挂牌 指 新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并公开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永康奥明 指 永康市奥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永康和明 指 永康市和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永康本明 指 永康市本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新多进出口 指 浙江新多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万嘉集团 指 万嘉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武义震宇工贸有限公司”
臻能工贸 指 浙江臻能工贸有限公司
双福门业 指 武义双福门业有限公司
申报基准日 指 2024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申报基准日的连续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